第二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6]38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着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现代化水平,服务平安中国与法治中国建设,现决定组织实施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社会治安防控创新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总体思路

  当前,我国社会公共安全风险因素日益增多,安全防控难度不断加大。为满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针对治安、反恐、交通、消防、信息网络等安全隐患防控关键技术供给不足等问题,按照突出需求导向、兼顾防控并举、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围绕预警防范、治安防控和警务指挥救援等环节建设布局相关创新平台。加强重大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研发和工程化,以提升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能力为着力点,构建社会治安防控创新网络,提高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水平。

  二、专项目标

  利用2~3年时间,建设一批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平台,为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技术水平,提升治安防控效能,改进警务工作方式,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平台,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促进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支撑。

  三、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

  (一)提升预警防范能力

  1、火灾监测预警与蔓延防控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超高层、地下、城市综合体等建筑规模结构复杂、防火灭火难度大等问题,建设火灾监测预警与蔓延防控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火灾监测预警、电气火灾预防与控制、人员疏散与疏导、火灾蔓延防控与结构抗火、火灾现场勘验与物证鉴定、智慧消防服务体系建设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火灾监测预警和快速防范处置能力。申报单位需具备百米以上超高层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综合体等火灾监测预警和防控研发能力。

  2、道路交通集成优化与安全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交通拥堵日益严重、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建设道路交通集成优化与安全分析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道路交通集成管控、交通参与者行为特征分析、智能交通感知与诱导、交通事故处理与鉴定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预警与安全管理服务能力。申报单位需具备百万人口以上大中型城市交通管理技术设计、开发和集成能力。

  3、网络事件预警与防控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数字化、网络化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预警、处置、取证较难等问题,建设网络事件监测预警与防控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网络事件监测预警、在线活动追踪溯源、电子数据取证勘验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对数字化犯罪信息的精确感知、深度溯源和快速处置能力。申报单位需具有亿级节点网络行为识别追踪、PB级网络数据的监测预警、数据分析和取证勘验能力。

  (二)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1、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视频图像智能应用水平较低等问题,建设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视频大数据的深度特征编码处理与价值挖掘、高通量视频流式计算分析应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体系架构设计、视频图像分层结构化描述及智能分析、视频监控系统安全保护、图像信息联网共享、跨源跨区域视频数据汇聚与对象事件检索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视频图像信息智能化综合应用的能力和水平。申报单位需具备视频大数据研究、多级跨网络联网共享平台开发、支撑百万级视频设备接入等能力。

  2、多维身份识别与可信认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各类证件长期面临伪造变造等问题,建设多维身份识别与可信身份认证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人脸、指纹、虹膜等多种生物特征技术的身份认证,加密算法、数字签名、公钥基础设施(PKI)等相结合的数字安全保护,新型证件物理防伪,证件安全防伪性能测试与评估,基于法定证件的网上网下身份一体化管理,公民信息安全保护等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证件防伪能力和水平。申报单位需具有亿级高安全国家法定证件研发设计、基于法定证件信息线上线下可信身份认证技术能力。

  3、高机动防暴车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防暴特种车辆可靠性和机动性差、防护能力和功能拓展性不足等问题,建设高机动防暴车辆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防暴特种车辆高功率密度推进系统开发、整车系统集成与性能匹配、车辆安全综合轻量化防护、无人驾驶等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我国防暴特种车辆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和完成多样处置任务的能力。申报单位需具备较强的防暴特种车辆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道路模拟、电磁兼容、环境模拟、安全防护等试验、检测能力和条件。

  4、危爆物品扫描探测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目前防爆安检压力大、效率低、精度差等问题,建设危爆物品扫描探测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毫米波、太赫兹及中子等新型扫描探测、基于防爆安检大数据的风险排查、基于生物特征识别的危险人员甄别与管控、危险品、危险车辆、重要场所快速安检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危爆物品快速检出和暴恐活动防控能力。申报单位需具备较强的防爆安检设备研发能力和新型危爆物品扫描探测技术储备。

  (三)提升警务指挥救援能力

  1、一体化指挥调度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通信指挥系统响应速度慢、调度智能化不足等问题,建设一体化指挥调度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数字集群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地理信息系统与位置服务、移动警务安全接入、通信指挥系统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指挥调度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决策能力。申报单位需具备支持万级终端数的通信指挥中心建设、跨区域跨层级数字通信指挥系统的整合能力。

  2、现场物证溯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案件事件现场物证发现提取难、检验分析技术相对落后等问题,建设现场物证溯源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案事件现场勘验分析、物证信息挖掘溯源、重点人员身份核查辨识、嫌疑对象轨迹描述刻画、物证检验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高物证勘验发现、检验鉴定和信息综合应用能力。申报单位需具备支撑全国范围内重大案事件现场勘验和物证鉴定的能力。

  3、灭火与应急救援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火灾事故类型复杂、危害严重,高端消防装备和现场处置技术难以满足需求等问题,建设灭火与应急救援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危化品、超大型油罐及核电等灾害事故的现场侦察与检测、灭火与防爆、生命探测与搜救、消防救援机器人、消防员单兵装备、模拟与训练等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效能水平。申报单位需具有15万立方米以上超大型油罐与核电等特殊灾害救援处理的技术装备。

  四、具体要求

  (一)请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

  (二)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备案工作,并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同一法人单位可选择其中1个实验室方向进行申报;同一主管部门对同一实验室方向,择优选择1个项目单位申报。

  (三)为构建创新网络,申报单位需承诺,若通过评审成为以上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平台的承担单位,将参与构建创新网络,以加强创新平台之间的协同,并由公安部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对于以上国家工程实验室,公安部将在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成果鉴定推广、标准制(修)订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在国内外引智合作、国际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项目申报方案需充分体现产学研用等单位的紧密结合,并进行实质性合作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五)请主管部门在2016年4月1日前,将审查合格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2份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双面打印);同时请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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