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基础标委会")于2008年1月23日在京正式成立,由公安部机关业务局,部属研究所、院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检验机构、质量认证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生产、使用、经销等方面的企业代表组成。
基础标委会负责制修订社会公共安全行业内新技术、新标准领域及跨技术领域、跨部门、跨警种的公用性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及其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其具体任务有: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和技术措施的建议;按照国家制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制定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体系,提出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与公安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根据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批准的计划或下达的任务,组织开展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相关的科研工作;组织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负责,提出审定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定期复审已发布的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提出修订、补充、废止或继续执行的意见;负责组织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对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作出书面报告。向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和对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奖励的建议;负责与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联系,组织参加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做好与相关标准化国际组织的技术交流工作;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等工作中,承担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在完成上述任务前提下,基础标委会面向社会开展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工作,指导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基础标委会成立几年来,组织制定了几十项有重要影响且是当前亟须的国家标准和公安行业标准,社会效益显著。基础标委会现有委员40名,通讯委员20名,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2022年,基础标委会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完成多项标准申报立项工作
基础标委会组织公安部相关业务部门、直属单位、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共收到申报行业标准项目计划23项,并最终下达9项,其中包括7项食药环实验室建设及检测、鉴定和勘查取证标准;再次申报《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等10项行业标准,这10项行业标准包括基础通用类标准4项、业务应用类标准2项、安全类标准4项。同时,基础标委会还收到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申报的《城市公共安全信息应用认证指数及测评通用要求》和《智慧城市服务体验感知评价通则公共安全信息应用》国家标准立项申请。
二、完成多项标准起草及其管理工作
2022年,共有27项标准处于起草过程中。《执法办案管理场所信息应用技术要求》已报批待发布;《人员基础信息采集系统通用技术规范》和《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1部分:基本要求》等4项行业标准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意见,目前暂停进度;《社会治安预警等级评估规范》已召开送审稿审查会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草案;《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测试体校准规范》《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标准体系表》《公安标准制修订工作导则》等5项标准和"网络身份认证服务基础设施"10项标准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居民身份网络认证软件测试第1部分:网络身份凭证应用系统软件测试要求》和《公安部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在起草组讨论阶段。
三、开展标准复审工作
基础标委会组织召开2022年度国家标准复审会议。会议对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第1部分:安全评估》等5项国家标准进行评审,经表决,全部5项标准复审结论均为修订。会后起草组根据复审结论对于5项国家标准进行修订,提出新版标准草案并申报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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