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本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略)
二、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略)
三、深化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改革
(略)
四、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一)增强街道(乡镇)行政执行能力。(略)
(二)增强街道(乡镇)为民服务能力。(略)
(三)增强街道(乡镇)议事协商能力。(略)
(四)增强街道(乡镇)应急管理能力。(略)
(五)增强街道(乡镇)平安建设能力。加强街道(乡镇)综治中心实战化平台建设,推进与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有机衔接。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加强技防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街道(乡镇)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完善心理疏导服务机制,建立社会心态监测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五、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略)
六、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略)
七、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一)完善网格化工作体系。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健全问题发现、研判预警、指挥调度、督办处置、考核评价等功能,发挥网格化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制定单元网格划分地方标准,依托社区(村)划分治理网格,加快基层治理多网融合发展。优化网格化运行机制,统筹网格内各类管理和服务事项,完善单元网格基础功能,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网格管理联动贯通,构建以诉求解决、主动服务和群防群治为重点的综合化网格工作模式。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将街巷长、城市协管员、小巷管家等作为专职网格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专兼职相结合的网格员队伍体系。
(二)推进基层治理智慧化。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应用。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整合部署在社区(村)的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一库、两平台"建设,实现数据赋能基层治理。依托市级大数据资源平台,规范基层信息数据采集和核查,构建以人、地、事、物、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基础信息库。开发拓展基层智慧化应用场景,搭建共建共享的区域化党建、社区(村)服务管理平台和互动交流平台。探索建立实有人口居住地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基础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向社区(村)推送数据机制。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开展科技惠老活动,帮助老年人融入数字社会,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
(三)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合理规划布设社区(村)智慧零售终端、智能快件箱等智能末端配送设施。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5G网络、千兆光网、新型城域物联专网等在社区(村)的深度覆盖。推进社区(村)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消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高空抛物监测等设施智能化升级。
八、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略)
九、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保障
(略)
2022年5月30日